处理婚姻相关财产需要时间
根据法律规定,在离婚时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,要承担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责任。显然,在起诉离婚前几个月进行财产转移,是一个十分危险的动作。因为,你根本不知道对方掌握到你的财产到什么程度,贸然的举动很容易成为对方的靶子。在我们处理的不少离婚案中,对方都有不同程度转移财产的行为,大多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。
如果对方掌握了不少资产,且不动产的价值大于存款、有价证券的价值,我们一般都会静静地等待对方转移资金,甚至让当事人时不时给予对方一些压力,让对方迫切地转移财产。由于我方对其财产线索掌握的一清二楚,必然会坐实对方转移财产的责任。
所以,如果不在感情出现破裂的初期介入,根本无法给对方设置这样的圈套。自作聪明的一方,同样是因为没有律师的介入,落入对方圈套还为自己转移财产的行为洋洋得意。反过来想,如果一方有企业资产、存款、证券等重大夫妻共同财产要处理,想在短短两三个月内去完成转移,根本不可能。